关于中直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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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直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2-03-23 来源:表彰办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评选中直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24号)要求,经中直机关各单位推荐和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差额评选、审核,拟表彰中直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10个,先进工作者5名,劳动模范5名。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中直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3月23日起至3月29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中直机关事务工作“双先”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管理局办公室) 联 系 人:白秀蕾、谭克 电 话:63097186、63097630 传 真:63097630 通讯地址:北京市1735信箱 邮政编码:100017 附件:中直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名单 中直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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